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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相关疾病的营养支持
妊娠妇女每日需要从食物中获取充足的营养物质和能量,除维持自身代谢和消耗所需的营养外,还要保证胎儿和新生儿正常的生长发育。孕期母体发生适应性的生理变化也需要与调整营养素摄入相配合。如果母体长期处于营养不足的状态,胎儿就无法得到充足的营养,可能导致发育迟缓,甚至流产、早产、死产或胎儿畸形等,还有部分胎儿出生后到儿童阶段表现为智力落后。因此,孕产妇应当摄入平衡而充足的营养素。
妊娠期母体的生理变化:
激素及代谢变化:妊娠期间需要大量的营养素用于母体和胎儿组织的生长和代谢及胎儿营养储备,其中部分额外增加的营养素要通过母体增加食物摄入来满足,但与膳食摄入情况无关的是各种激素也发生相应性调节,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浓度持续增高直至受孕后60天用于维持黄体功能,在此后其浓度逐渐下降。胎盘催乳素的分泌始于受精卵植入后,并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升高,到足月时血清浓度较孕前高20倍,其刺激胎盘和胎儿的生长,调节胎儿宫内生长因子的产生,通过刺激母体脂肪分解和拮抗母体胰岛素的作用以帮助引导营养素转运至胎儿,并刺激乳腺发育准备哺乳。在母体分泌雌激素以及孕期甲状腺功能变化的影响下,孕妇合成代谢加快,基础代谢率在孕早期稍有下降,中期逐渐增高,至晚期可增高15%-20%。
妊娠期间体重增长:在妊娠期间,正常体重的健康妇女体重平均约增加10-12kg。一般在孕早期体重增加约1-1.5kg,中期增加4-5kg,晚期增加5kg。如果体重总增加值小于7kg或多余13kg,可能有低体重儿或早产,或巨大儿,增加妊娠期糖尿病发生机率。
妊娠对营养的需求:随着妊娠期的进展,母体的新陈代谢和全身器官系统发生了很多变化,例如基础代谢加强,消化道蠕动降低,消化液分泌减少,就容易发生不良和便秘,妊娠早期常有恶心、呕吐等现象,使孕妇食欲减低,进食量明显减少,就容易发生营养不良。到了妊娠4个月,胎盘已经完全形成,从母体血液中获取各种各种营养素和氧气,并排出胎儿体内的废物和二氧化碳,这都需要母亲摄入充足的营养,以维持这些额外增加的需求。孕妇营养素缺乏可导致母体虚弱,易于发生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妊娠期贫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甲状腺肿大等,并可造成产科的异常情况,如死产、流产、胎膜早破、宫缩无力导致产后出血等症状;也可影响胎盘结构和功能,从而减弱胎盘向胎儿输送营养成分的作用。
病理生理学
为了保证子宫、胎盘和胎儿的正常生长,孕早期孕妇在基础营养需要量上每日增加kcal,而孕中期和孕晚期则每日增加kcal。对于双胎妊娠的孕妇需求量则更大。孕期基础代谢率增加,但是同时由于体力活动减少,故仍能保持平衡。
母亲的营养状况和妊娠期体重增加不良会影响胎儿的出生体重和预后。母亲营养不良对胎儿的不利影响与某些因素有关,如孕早期,母亲营养不良可诱发早产和增加围产期的死亡率,以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先天性畸形的发生。而孕晚期的营养不良则会导致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增加新生儿死亡的危险性,或延长早产新生儿治疗和监护时间。更严重的问题是母亲处于妊娠期半饥饿状态时会优先维持自身需求而不是供给胎儿。而且这种倾向在以后的喂养阶段还将持续存在,即当营养提供充足时母亲将比其生长中的胎儿先恢复体内营养速度的储存。
营养支持的指征和目的
营养状况会影响生育:严重的营养不良会导致缺乏排卵和继发性闭经。尤其多见于炎症性肠病、短肠综合征、因病理性肥胖手术治疗、吸收障碍和神经性厌食导致的慢性肠衰竭患者。对于这些患者来说,人工营养支持是唯一改善和维持营养状况的方式,可以增加受孕和妊娠机会。营养缺乏也会发生于那些在怀孕前健康的女性,最主要的原来是顽固性恶心和呕吐导致的妊娠呕吐。不太常见的孕期营养不良的病因包括:脑损伤或颅内出血引起的昏迷、肠梗阻、腹部手术导致的禁食期延长、癌症、糖尿病导致的胃轻瘫和胰腺炎。然而,真正需要人工营养支持的孕妇不多,但必须认识到营养对于母亲和小儿都非常重要和必需。若缺乏监测孕妇营养状况的意识,将延期提供营养支持的时机。
妊娠剧吐
发生在孕早期(常见于孕8-12周),有0.1%-2%的孕妇会经历妊娠剧吐,其中5%-10%的孕妇由于症状非常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接受静脉补液和电解质的补充。以严重恶心、呕吐为主要表现的疾病,入院时通常表现为电解质失衡如低钾血症、低钠血症、低钙血症等;酮尿症及酮血症;因呕吐而发生的肝功能异常以及继发的营养不良。
当脱水被纠正后处于稳定期时,可尝试进行常规的营养补充,起初给予口服液体,然后由流质逐渐向普通膳食调整。症状易反复出现,应该采用同样的方法再次给予治疗和调整。当这种调整不能获得满意效果时,可以尝试用鼻肠管进行肠内营养。但操作有时麻烦,尤其是对于严重呕吐患者,会增加吸入性肺炎的危险性。如果肠内营养失败,应考虑采用肠外营养。一般剧吐能在2-3周后缓解,尤其是出现在孕早期后阶段,故肠外营养开始可经外周静脉输注。对一些剧吐非常严重的病例,肠外营养需考虑经中心静脉进行长期输注。需要指出的是,大约60%的病例存在缺乏大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维生素A,如果延迟营养支持会出现不可逆的并发症如母亲的韦尼克脑病和胎儿的不可逆损伤甚至流产。
肥胖相关性的妊娠合并症
超重、肥胖的妇女(孕前体重指数BMI25-30)比正常体重妇女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性高2-6倍,且妊娠高血压的发生率也相当高。同时,剖宫产、术后合并症、低新生儿评分和巨大儿的危险性也增高,围产期死亡率约升高3倍。因此,妊娠前关于妊娠期间肥胖危险性的咨询,给予膳食建议和减肥运动,都是孕期疾病最佳的预防方法。一旦妊娠,肥胖妇女需要对血糖和血压进行仔细监测,并且应劝告她们适当控制总能量,减少体重增长速度和数量,并有计划地增加体力活动。
妊娠糖尿病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认为妊娠期首次发现且血糖升高已经达到糖尿病标准,应将其诊断为孕前糖尿病(PGDM)。妊娠前已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妊娠前未进行血糖监测的孕妇,妊娠期血糖达到以下任一标准者:空腹血糖(FPG)≥7.0mmol/L,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h血糖≥11.1mmol/L,伴有典型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lc≥6.5%,即可诊断为孕前糖尿病(PGDM)。所有尚未被诊断为孕前糖尿病(PGDM)或妊娠期糖尿病(GDM)的孕妇,妊娠24—28周以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FPG)≥5.1mmol/L,1h血糖≥10.0mmol/L,2h血糖≥8.5mmol/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GDM)。
如果空腹血糖5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6.8mmol/L,即需要用药物行降糖治疗。过度限制能量可能导致酮症,酮体能够通过胎盘屏障对胎儿神经发育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保持足量糖类摄入(g/d)以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炎症性肠病
患有炎症性肠病的妇女营养不良的发生比较高,妊娠进展取决于病史、当前疾病状态和肠衰竭程度。人工营养支持时维持正常营养状态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妊娠期病情恶化的一项安全有效的治疗措施。
短肠综合征
依赖于肠外营养的短肠综合征患者,考虑到妊娠期需求量的增加,应适当调整治疗计划。同时避免过度喂养也是重要的。有研究观察到肠道长度保留超过50ml的患者妊娠期肠道吸收能力增加。这些患者经肠外补充蛋白质和能量应低于计算预测。另一重要问题是对水和电解质的估计量补充,可能会产生液体积聚和水肿倾向。因此,临床上需对母亲和胎儿进行定期评估,有利于后续肠外营养容量和成分的调整。
先兆子痫
先兆子痫是母体和围产儿死亡的首要因素,通常发生与孕末期,有研究显示其危险因素与营养代谢可能相关,比如母体肥胖、糖尿病、高血压以及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症等,控制这些危险因素有利于减少其发生。
一半是海水
一半是火焰
孕期肠外营养
如果孕期肠外营养只维持一周左右,则不会出现问题。当需要长期肠外营养时,由于缺乏妊娠期肠外营养的确切需要量的资料,难以精确地评估营养需要量。在一些长期肠外营养治疗的患者中报道存在镁、锌、磷、铁、叶酸和维生素B12的亚临床缺乏。并需要额外补充维生素D3和钙。微量营养素的需求量也取决于原发病对消化功能的不利影响。营养治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与正常孕妇类似的理想体重增长率(根据BMI),比如在妊娠20周增加4kg,30周增加8kg(偏瘦的孕妇应增加更多,肥胖的孕妇则增加少一点)。也可用超声波检查胎儿的生长情况。两种监测方法可作为评价营养支持效果的指标。
肠外营养在年首次使用于妊娠期。接受家庭肠外营养支持,时间从妊娠开始至分娩,包括1例已有5年家庭肠外营养支持史的上海女子,妊娠全过程接受肠外营养维持。在波兰,4名女性由于严重的短肠综合征接受7-10年的家庭肠外营养支持后怀孕,并产下2个健康的男孩和3个健康的女孩。尽管一些肠外营养通过外周静脉输注,大多数医疗中心对于超过2-3周的肠外营养支持还是选择了中心静脉。
妊娠是人生的特殊阶段,此时营养对母亲和胎儿都非常重要。处于饥饿或半饥饿的孕妇没有及时营养支持,将会带来不利的影响,可能会增加胎儿的死亡率和发病率,应及早就医,尽早营养支持。
营养门诊出诊时间:周二、四上午。其余时间可在门诊碎片预约,来营养科办公室就诊。